当前位置:首页 > 美容 > 护肤

哪些护肤品不宜混搭使用 哪些成分绝对不能叠加

时间:2019-04-28 15:30:21 编辑:本站整理 1744

不同的护肤品成分功效是不一样的,很多人喜欢购买不同品牌的护肤产品,护肤品混搭使用是很常见的一种护肤方式,但是有的护肤品混搭在一起涂在脸上会造成伤害。

哪些护肤品不宜混搭使用

1、会发生化学反应的成分不宜混搭

a、两种酸碱值取向不同的成分不可以叠加。

b、含有A酸类焕肤产品避免混用凝胶冻膜质地产品,后者会将前者的功效抵消掉。

c、避免使用含有水杨酸,乙醇,以及维A类成分产品叠加,这样会过度剥落角质,导致敏感。

2、不同系别产品护肤步骤重复不宜混搭

日系产品和欧系护肤品很不同可以混搭,但要保证混搭产品绝对不能造成护肤步骤重复。因为这样很可能造成清洁过度,角质层受伤后,使肌肤失去了一道天然的“屏蔽门”。

其实大多数欧系品牌通过洗面乳+化妆水来完成清洁步骤,它们的水有二次清洁的本事,而大多数日系品牌却是卸妆油+洗面乳,化妆水只负责去补水保湿。如果你一开始使的是卸妆油+洗面乳,这一洗面乳已经有深层清洁的作用了,但之后你又换用了另一个具有清理皮层功效的化妆水,也就是相当于下了3次工夫。

哪些护肤品不宜混搭使用 哪些成分绝对不能叠加

3、功效超载的产品不宜混搭

功效相近的产品无论属于哪个品牌,其所含营养成分和工作原理都是类似的,而且大多品牌的主打的品牌又含有高浓度成分。所以,混用功效相近的产品唯一的作用就是功能叠加使营养过剩,而由于皮肤的吸收能力有限,只能造成营养的浪费,甚至可能引起皮肤的排斥反应。

4、深层清洁和去角质产品绝对不能同时用

深层清洁产品除了是清洁毛孔垃圾也是在清洁废旧角质,而去角质产品更是去除废旧角质的不二选择,同样是具有去角质作用的两件产品绝对不能一起使用,最好两个间隔一两个星期使用。

5、不能同时使用多种“酸”类护肤品

酸性成分的主要作用也是剥脱角质,所以除非你平时就不做额外的去角质护理,护肤品中含酸比较少,那么就不能叠加使用含酸性成分的护肤品。

6、精华液不能叠加太多

俗话说浓缩的都是精华,所以精华液的营养还是很高的,因此除非你的肌肤年龄已经老化到需要大量营养来补充的地步,那么在平时护理就不能叠加使用不同的精华液,即便你有这样的肌肤需求,也要早晚隔开使用。凡事过犹不及,精华液用太多,皮肤吸收不了,照样是浪费!

哪些护肤品不宜混搭使用 哪些成分绝对不能叠加

哪些成分绝对不能叠加

1、高浓度烟酰胺,不建议和果酸(AHA)、水杨酸、高浓度VC叠加;

2、水杨酸的产品,不建议和果酸(AHA)、维A醇(视黄醇)叠加。因为剥脱效果太强,容易损伤皮肤。

大家用精华或者其它护肤品,切莫为了叠加而叠加,任何护肤步骤都不是必须要做全套。你完全可以只用2、3样产品就做好清洁保湿防晒工作,而且防晒也能算是最有效的抗氧化手段。

哪些护肤品不宜混搭使用 哪些成分绝对不能叠加

烟酰胺精华可以与烟酰胺面霜叠加吗

比如玉兰油的一套,小白瓶精华+大红瓶面霜,只要皮肤耐受,都可以叠加。

哪些护肤品不宜混搭使用 哪些成分绝对不能叠加

烟酰胺和玻尿酸能一起用吗

 烟酰胺和玻尿酸可以一起使用。 烟酰胺是用来进行皮肤美白的,而玻尿酸是用来补水保湿的,从功效上来说,烟酰胺和玻尿酸各有各的作用,一起使用也不会影响功效,是可以放在一起使用的。

5H跟帖

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,并不表明5h立场。

猜你喜欢

二维码

网站简介|网络营销|法律声明|友情链接|联系我们|意见反馈 Copyright © 2012 - 2015 5h.com All Rights Reserved 5号健康网版权所有 鄂ICP备15005143号-3
提示:本站信息仅供参考,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;请谨慎参阅,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。本网站敬告网民:身体若有不适,请及时到医院就诊。
所有文章来自互联网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本站为非赢利性网站 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